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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息时间:2026-03-23 阅读次数: 】
一、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(业绩最低要求)中的“设计业绩计算应以项目“施工图设计结束时间”时间为准(即结束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),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”中未能准确反映批复时间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定。 变更为“设计业绩计算应以项目“施工图设计结束时间或者能反映出时间节点的”时间为准(即结束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),“信用信息管理系统”中未能准确反映项目时间节点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定。”
二、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(主要人员最低要求)中的“项目经理理(1)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,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。 变更为“(1)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,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。”
其他内容不变。